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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司法局大桥司法所:多措并举强建设 以“司法蓝”守护“黄河清”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正国 韩芳芳 王少杨  日期:2023/5/17 字体: [大][中][小]

    为进一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东阿县司法局大桥司法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县司法局工作要求,以法聚力,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做好“加减乘除”法,坚持法治为民的服务理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期待新需求。

    善做加法,自我加压

    对标先进,激励奋进。大桥司法所坚持对照优秀司法所创建标准,提出“打造出彩司法行政”的奋斗目标,自我加压、自我督促、图谋思变,定期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对标已创建成功的先进所,查漏补缺、完善不足,坚持比进度、比质量、比效率的争先思想。

    坚持学习,提升能力。开展“日日学、月月学”活动,每日进行“学习强国”学习打卡,每月定期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活动,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理论、依法治国相关文件,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同时,坚持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将自主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充分利用“司法部”“聊城市司法局”“中国普法”等微信公众号及《看天下》《今日中国》等报刊杂志进行自主学习。

    乐做减法,为民减压

    搭建平台,为民服务。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将服务平台打造成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为民服务平台。依托“和平”调解工作室特色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组织开展了“送法进乡村”“沿着黄河去普法”“保护黄河 从我做起”等主题活动,打造“有事来聊 牵线搭桥”特色调解品牌,努力为辖区群众提供“全方位、零距离、有温度”的法律服务,切实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送法进企,保驾护航。主动迎合辖区内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将公共法律服务搬进企业,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向企业传达、解释政府制定的法规、政策,提供关于涉及合同订立、土地承包、房屋租赁等相关法律风险提示,及时解决相关矛盾纠纷,采取上门普法、法治培训等措施,突出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卫生知识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普及,为企业的依法设立、合法经营保驾护航。

    巧做乘法,乘势而上

    三治融合,振兴乡村。在乡村振兴战略大背景下,大桥司法所以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为抓手,深化法治乡村建设,积极指导各村探索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新模式。做到以自治激发民主活力,以法治促进和谐稳定,以德治彰显乡风文明,构建起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助推乡村振兴新发展。充分发挥村级自治组织的带头示范效应,健全完善村民议事会等村民自治制度,构建“事务大家评、管理大家议、决策大家定”的乡村自治格局。

    结合热点问题和村民学法需求,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完善村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设立“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由司法所、综治中心、村民代表等群体为村民传授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办理各项业务,引导村民依法表达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培养“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两人”在“人熟、地熟、事熟”中的优势,及时掌握、反映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主动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促进乡村和谐稳定。依托村级资源,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弘扬法治文化,营造法治氛围。

    敢做除法,消除隐患

    管教结合,严慈相济。细化完善工作流程,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从入矫到解矫的各项程序规范运行。完善交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环节,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强化矫治功能,增强教育效果。贯彻“以思想教育为主,监督管理为辅”的人性化工作宗旨,用真诚感动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互相信任的联络关系,让社区矫正对象能够真切的感受到国家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的决心和信心。为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建立教育矫正小组,定期开展思想、法治、道德和爱国主义教育。打破原先陈旧的汇报形式,拓宽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汇报渠道,通过电话、书面、当面、短信、网络汇报等相结合的方式详细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同时,严防死守,积极避免因社区矫正对象情况掌握不及时而引发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养成社区矫正对象定期汇报的习惯,对于部分不按时汇报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进行情况调查与核实。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子女就学、低保、临时救助等问题,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加强心理矫治辅导。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干预,帮助他们重新塑造健全的人格,实现心理矫正与行为矫正的有效结合。

    法治建设促发展,海晏河清惠民生。大桥司法所始终致力于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司法所建设,以实际行动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在践行国家使命、确保黄河安澜中展现东阿担当,以“司法蓝”守护“黄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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