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就是要善于向先进典型学习,在一点一滴中完善自己,从小事小节上修炼自己,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学习先进、保持先进、赶超先进。”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后,深有感触。我觉得鲍卫忠同志是一位优秀的同志、党员、法官,他的优秀蕴于平凡、光彩在于坚守、力量源于纯粹:对待组织,他守初心、懂感恩,默默耕耘,用生命诠释对党的忠诚;对待群众,他耐心细致、捧出真心,对待事业,他兢兢业业,精益求精;对待自己,他忠诚自律,以身作则。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我们在学习榜样的同时,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努力在新的征程上取得更大成绩,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我们要向鲍卫忠同志学习,不断汲取时代楷模的力量。下面谈谈学习鲍卫忠同志事迹几点感想:
在当今全球经济化与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观念激烈撞击,各种社会思潮沉渣泛起,并以各自的方式影响着法官价值观。少数法官由于是非辨别能力不强,容易导致盲从心理,理想信念淡漠,对法官职业产生倦怠。再加上社会监管体制中的漏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现象屡禁不绝,客观上给法官的价值选择带来负面影响。此外贫富差距的拉大、社会道德的滑坡,使得功利主义、拜金主义的不良风气在潜意识中给法官造成了思想干扰,他们的价值观趋向多维态势。其次工作生活的压力。法官主要由70后、80后和一部分90后构成,他们在改革开放的时代环境中成长、求学并加入法官队伍行列。法官担任繁重的审判执行任务,但是他们多数又处于法官工资结构体系的底层,还面临着成家立业、结婚生子、赡养父母等一系列现实生活问题。工作与生活的双重压力,挤压法官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从而削弱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效果。所以学习鲍卫忠同志的先进事迹,在工作中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强化理论宣传,丰富培育形式。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强化理论宣传教育显得尤为迫切。理论宣传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目标,以“三个倡导”为基本内容。在宣传形式上,除了采取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方式外,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提升理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选派法官到基层法庭锻炼,鼓励法官深入社区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等。树立为人民服务、维护司法公正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的崇高理想,使审判工作充分体现“三个至上”和“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并举的重要措施。作为法官,还必须认清自己的政治使命,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时刻与中央保持思想上的高度一致,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才有可能成为一名合格法官。那些认为法官只要业务素质够用,能办案子就行,抓思想、政治工作会拖审判工作的后退的观点都是错误的。政治素质绝非虚无缥缈之物,而是实实在在地反映在工作中。对法官来说严格执法、公正裁判,通过审判工作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就是最大的政治。要强化典型示范。培育法官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一人影响一片,以一片带动群体。要深入总结宣传具有鲜明时代特色、代表发展趋势的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用榜样的力量引领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形成,让广大法官能够感觉到,使法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在增强事业心责任感上下功夫、做表率,按照人民法官的要求,始终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抓工作搞建设上,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以工作实绩体现学习实效;围绕理想信念、能力素质、工作标准、精神状态和思想作风等方面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解决问题的紧迫感责任感;坚持把加强党性修养的锐利武器,以身作则,引领风尚,端正价值追求,纯洁思想道德。
二要增强业务能力。爱岗敬业是做好本职工作的起码要求。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法官就应该热爱这一行,身担人间的道义,解的是烦琐复杂的千缕万结,手握的是生杀予夺的重权,法官就应当刻苦钻研,不断加强业务素质。由于司法活动主要是法官来独立完成的。这就要求法官对法律知识必须具有超乎律师、当事人和普通群众的广泛精深的理解。专业知识的丰富,不只是要求熟悉法律原则、法律条文和立法精神,更要求通晓法律规定背后的法源、法理、拓宽理论和视野。法官还应当具备积极的实践精神和丰富的审判经验。法律本质上是应用科学,提高业务素质,才能保证办案质量,是法官的职业本身的基本要求,案件的好坏也直接影响着法院的声誉与威望。只有把业务素质提高了,也才能提高工作效率,不拖拉,机制不断运转,纠纷不断得到解决,提高的是效率,办的是铁案,这样才不愧为一名合格的法官。
三要清政廉洁、秉公办案、洁身自好做到司法公正。廉洁是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基石。司法廉洁与否,关系到公平正义能否实现,关系到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公正是人民法官的灵魂。法官只有公正司法,才能真正发挥法律的矫正功能,从而化解纠纷,处理矛盾,纠正失范,制裁不法,为社会消除不和谐因素。使权力被规范、利益有保障、纠纷可诉求、秩序得维护。做到有法必依照,执法必严,严格依法办案。在审判实践中,不能孤立办案、脱节大局、脱离实际办案,要把严格依法与公正、正义有机地结合起来。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这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增强审判的透明度,不仅形式公开、裁判结果公开,而且要把确认证据的过程、评判证据的理由、证据争议的焦点,都在法庭上公开。形象公正。人民法院的执法形象是通过每个法官的具体形象来体现的,法官在执法中表现出来的思想理论、文化水平、法律素质、修养乃至仪表举止是否体现公正、廉洁、依法、文明,直接关系到法院的形象问题。因此在庭审时一定要遵守“庭审行为规范”,法庭外一定要避免与当事人单独接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因为社会上各种腐败毒汁,像个大染缸,无时不在侵害着每个人的肌体,法官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但是法官是正义守护神,廉洁直接关系到公众对法官裁判能力的信任与否,进而影响到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任感,因此法官必须清正廉洁、铁面无私、刚正不阿。在金钱面前不动心,经受得住金钱的诱惑,甘于清贫,拒绝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要做到公正审判,因此,法官更应当有舍身求法的精神,不畏权势,以法律斩断一切压力,拒绝办关系案,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法律的尊严。坚持司法为民是有效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和观念的干扰与侵蚀的“特效药”。因此为人民掌好审判执行权,用好审判执行权,文明执法,热情为人民服务是法官执法的基本准则。应该随时提醒自己,当好人民的公仆,对当事人的来访做到热情周到,用关爱的问候化解当事人的心,在办案执法过程中既不丧失法官的威严又要热情周到,细心耐心,绝不随意执法,对当事人冷漠、生硬、横蛮、推委、大吼大叫、胡乱骂人,或故作深沉、高人一等,态度冷漠。
总而言之,法官一定要当好公仆,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通过此次学习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我内心又经受了一次震撼和洗礼,鲍卫忠同志的生命之火虽然熄灭,但他的精神之灯却照进心间,激励着我坚定法律信仰,将对党忠诚、爱岗敬业融入到血液中,真情倾听每一项诉求,真诚对待每一名群众,努力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作者:孟村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