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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互相不信任,法官调解化心结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洪岩  日期:2023/7/1 字体: [大][中][小]

    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三源浦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争议较大,彼此完全缺乏信任。被告情绪激动且不配合,法官通过积极的释法说理工作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

    原告徐某与被告杨某相识后,于2014年5月15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一般,后因家庭琐事经常争吵,造成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现依法起诉离婚。

    受理案件后,郑法官积极联系杨某,想进一步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杨某表示同意离婚,但是不能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也不能分割财产,要求徐某“净身出户”。经过沟通后,徐某同意了杨某的请求,但杨某又拒不配合参与调解,表示自己已经完全不相信徐某说的任何话,因此既不同意出庭调解,也不同意线上调解,让法院“看着办”。

    案件一时间陷入了僵局,但是郑法官并没有放弃调解,耐心地对杨某释法说理。郑法官说:“夫妻应该互敬互爱,彼此之间要有最基本的信任和尊重,没有缘分了要分开,双方和平分手,来到法院办理离婚,就要相信对方的诚意,更应该相信法院,离婚协议的内容最后也会全部写进调解书里,是受法律保护的。”最后杨某还是有些犹豫,表示希望能给自己几天时间考虑。

    在之后的几天里郑法官一直利用休息时间为杨某答疑解惑,终于解开了杨某对徐某的心结,杨某最终同意来到法庭进行离婚调解,双方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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