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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毅玲:红蓝绿,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黄毅玲  日期:2023/7/22 字体: [大][中][小]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19日全文公布。《意见》要求“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并提出多项措施。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民营经济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经济组织形式,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新征程,要多措并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党建红”,确保有组织有归属。选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精干的党建指导员,有力强化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和抓党建责任意识。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实行两新组织出资人(负责人)与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创建党员责任岗、示范岗、先锋岗,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抓好活动场所建设,探索创新“智慧党建”,按照“六有”标准,进一步推进党建阵地规范化建设。广泛开展品牌特色创建,以点带面,以示范带全局,以特色载体打造特色党建品牌。

   “法律蓝”,确保有公平有保障。正视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引导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见》规定,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要依法依规加大对责任人的问责处罚力度。通过做到既“严管”又“厚爱”,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提升绿”,确保有科技有创新。变革创新是民营经济的活力之源,也是民营企业持续迸发灵性和活力的关键。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创新主体,聚集创新要素,促进产业升级,切实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在科技创新中持续助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升品牌质量,促进转型升级,坚持提质增效,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确保企业向有市场、有资源、有效益的方向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新时代新征程,推动民营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红蓝绿”护航,为民营经济提供更加广阔发展舞台,让其拥有更光明的发展前景。

    新闻链接:https://news.cctv.com/2023/07/20/ARTIT7vn7cBfWy7CKsLwkJFF2307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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