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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芮榜:学、敬、用相结合,年轻干部方能走好法治之路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朱芮榜  日期:2023/8/16 字体: [大][中][小]

   “法治”就是依法而治,就是运用法对人与社会进行管理,将一切社会管理活动纳入法律的视野之中,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关键是一以贯之用法治思维浇灌心田。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时代年轻干部责无旁贷,我们要在认真学法、时刻敬法、善于用法的同时用法治思维浇灌心田。

    自觉学法,让法治入心入脑。不学法何以懂法,更谈何守法用法。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是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新征程上,年轻干部有着更加沉甸的担子和责任,同时新征程对新时代年轻干部提出了新要求、严标准,年轻干部必须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独特价值和政治优势,做到主动学法、认真研法,在自身业务领域深钻吸烟,梳理出履行职责需要的法规条例,用一颗好学之心区探究,明确干事边界、知晓做事尺度,力促法治意识入脑入心,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争当法治型青年干部。

    牢记敬法,用法治鞭策自己。“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年轻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如今遍布各个层级机关、各类工作岗位,有的年轻干部甚至已经走上重要领导岗位。作为公职人员,手握公权,但必须要清楚的认识到,权利是法律赋予的,公权是为公服务的,时刻牢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法律在赋予我们权利的同时,也在对权利进行约束。年轻干部要自觉敬畏法律法规,常怀敬畏之心,既不能在“月黑风高无人见”的自欺欺人中乱了心智,也不能在“你知我知天下知”的自作聪明中迷失方向,更不能在“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中肆意妄为。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小节约束言行做起,不触碰法律红线、不逾越法律底线,谨言笃行,做严以用权、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不谋私利、清白做人、坦荡为宫的表率。

    勤于用法,用活法治思维指导实践。“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治的思维在于力行。年轻干部要坚持依法办事,时时以法律规范自己,事事以法律约束自己,坚决杜绝凭经验办事、凭想象谋事。学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坚持依法履职,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事不避难、义不逃责,时刻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权不可任性。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用法治眼光想问题、作决策,用法治思维谋划改革思路、用法治手段破解改革难题,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律保障。(作者单位: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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