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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阔:党员干部要坚守为民初心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高阔  日期:2023/8/28 字体: [大][中][小]

    二十大中指出,“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新时代干部,更要厚植为民情怀,铸就为民意识,贯彻为民初心。

    党员干部要厚植为民情怀。把“万事民为先”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敢为群众的“岁月静好”而“负重前行”,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理念,无论身在何处,都要始终厚植为民情怀,把用心服务群众作为立身之本、处事之基和工作之要,多到群众中去,多交群众朋友,多向群众学习,恪守初心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为民服务中做到知行合一。

    党员干部要铸就为民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坚持把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殚精竭虑、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坚持从人民群众身边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关心的难题干起,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身边事,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宗旨。围绕基本民生,聚焦群众关切,用实际行动顺民心、解民忧、惠民生,为群众谋福祉,以民为本,主动倾听民声、了解民情、化解民忧,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活品质,发扬为民服务精神,立足岗位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牢记为民服务宗旨,提升新时代为民服务水平。

    党员干部要坚持为民初心。坚持学习新知识、新理念,加强自我修养,是善于作为的基石。以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自身建设,增强专业水平、发扬创新精神、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始终牢记“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做到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的职责使命,在发展的道路上勇往直前,奋力前行。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对于党员干部,尤其是工作在一线,经常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基层人员来说,更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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