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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璐:领导干部要做好法治中国建设的“领头羊”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樊璐  日期:2023/9/12 字体: [大][中][小]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开头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 。

    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是全国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施者,必须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始终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作当先行,为人民群众作好表率,从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带头尊法,做好“敬畏法律、尊崇法治”的“领头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尊法放在第一位,因为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首先要解决好尊法问题。敬畏法律、尊崇法治,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念,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做到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不断提高和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争做尊法护法排头兵,切实维护法治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带头学法,做好“掌握法律、推广法治”的“领头羊”。“立身以立学为先。”学法是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基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引导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要围绕《意见》提出的“应知应会”这一基本要求,把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著作,认真学习党内法规,熟悉国家各项法律政策,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在带头学法的同时还要带头普法,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法、守法,带动全体人民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传统。

    带头守法,做好“严守法律、捍卫法治”的“领头羊”。“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立守法标杆,为民众榜样。要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自觉用法规党纪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要坚决防止出现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权压法的情况,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将守法贯穿到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带头用法,做好“执行法律、厉行法治”的“领头羊”。“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治思维的核心在于限制、约束权力任意行使。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思维,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以法治方式保障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同时,各级党组织要把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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