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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直工委“四项举措”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子  日期:2023/10/13 字体: [大][中][小]

    海兴县直工委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发展党员工作总体要求,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围绕“四项举措”精准发力,不断为机关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实行“两计划”稳步有序推进。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摸排县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相关情况,结合实际调研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和每月发展党员推进计划,重点从能力强、业务精、作风硬的青年对象中选优培养发展党员,及时把表现突出的入党申请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不断充实后备力量。坚持突出重点领域,抓住重点群体,根据年龄、文化、行业的不同分布,将在一线工作中积极主动、表现优秀、敢于担当的优秀分子吸收进党组织中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实行“三审核”严格监督管理。对年度发展党员的数量、结构和工作重点、措施进行审核。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向县直机关党支部分配发展党员指标,重点向一线职工、青年学者、高知识群体倾斜。开展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支部“清零”行动。对县直机关党组织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培养教育和政审情况进行预审。注重审查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在工作和生活中的一贯表现,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人情党员等违纪问题发生,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先进性。

    实行“四跟进”抓细关键环节。跟进培训,对新发展党员进行全员培训,并要求参加“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新发展党员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意识;跟进检查,每季度定期检查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当面反馈问题并限期整改,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材料齐全,程序规范;跟进查处,对出现不坚持标准、履行程序不到位、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等问题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跟进推广典型,总结推广发展党员经验做法,供县直机关各党组织相互学习借鉴。

    实行“三报告”落实工作责任。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述职报告,坚持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报告,对发展党员工作存在问题较多的支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约谈支部书记,要求专项报告整改情况。对发展党员情况进行定期报告,县直机关党组织每半年向工委汇报一次发展党员计划执行、数量调控和问题整改情况,使发展党员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作者单位:河北省海兴县直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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