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我没交一分钱,也没有开庭,压在我心里的事儿就解决了,你们真的是为人民服务!”原告李某激动的说道。
近日,李某将一面写着“为人民办实事,做群众贴心人”的锦旗送到了伽师县人民法院和夏阿瓦提人民法庭,对法官尽心尽力办理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表示感谢。
据悉,原告李某经营一家农资店,顾客们购买农资习惯“记账”,并承诺收粮后归还。去年收粮之际,李某儿子生病去外省做手术,也没联系赊账的顾客。李某回来后多次索要欠款均被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李某把麦某等8人诉至伽师县人民法院和夏阿瓦提人民法庭。
受案后,承办法官认为,这些案件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涉案标的额不大,有一定的调解基础。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法官耐心地做着双方思想工作,并努力在情理法之间寻找平衡,既能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能适当修复当事人双方感情。经法官再三沟通,双方彼此体谅,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签字确认。
近年来,伽师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发挥诉前调解机制,开展多元解纷工作,将调解理念贯彻在诉前、诉中、诉后,用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服务,全力办好每一件案件,使案件做到案结事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