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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法院:以“续建式重整”助力困境企业涅槃重生,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的朴实心愿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邹清  日期:2024/1/12 字体: [大][中][小]

    傍晚,漫步在永善县溪洛渡街道的富善小区周边,商铺林立,人声鼎沸,“万家”灯火通明,一片热闹景象。

然而在6年前,这里曾深陷“地产公司破产、项目建设烂尾”的困局。

    内外交困,楼盘烂尾

    2015年2月,永善宸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宸源公司”)启动富善中央大街房地产项目建设,项目批准总建筑面积为126898平方米,概算总投资3.6亿元。建设过程中,宸源公司因内部股东利益分歧、外部债权债务纷争等原因,导致公司账户被冻结、建设资金断裂,对外负债超1亿元,项目被迫于2016年7月停工,已购房的338户业主无法按期接房,该房地产项目建设陷入“烂尾”困局,并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2016年11月15日,刘某某等9名债权人以宸源公司资不抵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为由,向永善法院申请对宸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永善法院于同年11月22日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年12月9日指定了“管理人”。

    引导续建式重整,探索挽救困境企业再生新路径

    该案作为永善法院建院以来受理的第一起破产案件,承办团队“硬着头皮上”,边学习边办理,不断探索保障各方利益最大化的最优路径。思考之一:按照破产清算模式推进案件,会大概率导致债权清偿比例过低、企业彻底陷入困境,数百户业主倾尽一生的积蓄也或将亏损过半,清算之路不可行。思考之二:宸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既是资金楼盘被查封冻结、资不抵债等原因所致,更有股东矛盾激化、经营管理混乱等因素影响,企业自救式重整不可行。思考之三:形成“烂尾楼”之时,宸源公司已完成投资约3亿元,占总投资83.33%,公司经营管理停滞,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引进企业全盘接手的内外阻力巨大,接盘式重整不可行。

    破产制度最重要的功能不是清算,而是拯救,承办团队结合上述思考决定调整办案思路。一是引导进入破产重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的规范要求,在已经启动破产清算程序的背景下,通过主持召开债权人会议、多次召集公司股东座谈,鼓励引导宸源公司及其股东走破产重整、涅槃重生之路,最终,出资额占35%的股东戴某某于2017年6月20日向永善法院申请重整,同年6月27日,永善法院裁定对宸源公司进行重整。二是确定续建式重整模式。2017年7月30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定通过“引入自带资金的企业、由其外包承建剩余工程项目、用后续销售商品房所得资金解决承包费用”三步走,落实重整计划,盘活公司经营,2017年11月3日,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授权债权人委员会讨论决定由重庆市巴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岳公司”)负责扫尾工程建设。

    全过程府院联动,协力构建破产处置工作大格局

    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永善法院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作专题汇报,推动组建凝聚多方力量的永善县富善中央大街项目建设纠纷化解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融合人社、公安、住建、国土、消防、银行、镇政府等部门力量,专设法律政策咨询组、项目建设协调组、信访维稳组,形成“政府统筹全局、法院主导司法、部门协同配合”的破产处置工作大格局。

    通过联席会议,明确细化职责定位,健全日常工作管理机制,畅通自下而上联络渠道,确保小组成员“不缺位”;成员单位联动发力,坚持重点环节协同推进,加强对引进企业资质、资金、信用乃至企业文化等方面审核审查力度,确保引进企业“不出错”;建立常态化应急处突工作机制,妥善化解股东及债权人恶意非难、妨碍施工、煽动闹事、缠访闹访等突出问题,确保重整进程“不出事”。

    坚持“两条腿走路”,谱写厚植司法为民情怀新篇章

    一是多措并举稳定民心。针对涉诉信访问题,成立信访化解专班,主动接待上访户,上门化解闹访事,通过解释法律法规、释明重整流程、展望预期成果,为购房户、债权人、公司股东服下定心丸。优先保障民工工资,承办团队加强对接,表明政府和法院处置项目建设遗留问题的决心,推动巴岳公司垫付资金先行解决了民工工资问题。依法整治违法占房户,严厉打击以差欠工程款等为由违法侵占未销售房屋行为,确保商品房销售、公司正常经营健康有序。

    二是有序推进重整计划。跑出制定重整计划加速度,从裁定进行重整到监督计划制定、批准重整计划,用时不到三个月。打通续建项目建设堵点,承办法官亲赴深圳、重庆等地,协调深圳宝安区法院、重庆第五中院解除查封冻结措施,配合领导小组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放贷,确保续建工程项目贷款、资金流通顺畅。监督重整计划实施,及时发布公告,要求原施工班组限时退场;推动建立资金专户,明确资金收支需经法院批复后方可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后记:

    沿着续建式重整之路,宸源公司逐渐恢复“元气”,通过现金清偿、以房抵债等方式推动债务清偿比例达到了95%,2020年末,富善小区将684套住房、286套商铺、358个车位已全部交付完毕。(作者单位: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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