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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拒收礼 廉洁树清风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周代军 龙艳  日期:2024/2/23 字体: [大][中][小]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整体的法律意识有所增强,但仍有少数人心存侥幸,不信法只信“好处”,认为通过向办案人员送礼就能得到“照顾”。在审判执行过程中,作为手握法槌的人民法官更是容易成为被“围猎”的对象。

    “公生明,廉生威”。一名人民法官,只有行得正,才能心中无愧;只有判得公,才能让群众信服。身处法院,不论是审判执行法官、还是法官助理、或是综合行政人员,他们拒绝诱惑,廉洁司法,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和尊重。

    庭长拒收“春节礼”,廉洁自律树榜样

    “周主任,这是一个案件当事人送来的礼品,请督察室依规处理。”常言道: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2024年春节期间,永善法院督察室周主任一早便接到黄华法庭李庭长打来电话,将一手提袋原封不动的交到督察室。经了解,申请执行案件当事人王某某,以请黄华法庭李庭长帮忙带药品为由,将一袋东西放在了李庭长的车上,李庭长发现里面装的是烟酒后,立即联系了当事人王某某,但王某某匆忙挂断了电话,李庭长随即将情况向分管院领导进行了报告,将礼品上交至督察室,提交了情况说明。随后,督察室工作人员主动联系王某某,对其的不当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向其阐明了法院的办案纪律,告诫以后不要再有类似行为。王某某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和道歉,并领回了所送的礼品。

    微信红包表“心意”,干警拒收守廉洁

    2024年1月,永善法院黄华法庭法官助理辜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余某通过微信给其发了一个红包,他当即拒收并回复当事人:案件办理过程中,会按规定处理。并主动向本院督察室报备。

    “特殊信封”送礼金,不惧诱惑扬清风

    2023年7月,广东某资产评估公司负责人黄某来到法院综合办公室,找到负责鉴定工作的刘法官,给了一个文件袋,说是公司鉴定相关资料作参考,随后便走了。刘法官打开文件袋发现资料内装了一个信封内有两千元现金,随即电话联系对方两次,告知对方来法院将资料及现金拿回去,对方均否认拒收回。刘法官便主动将两千元现金存款至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管理科账户。

    借快递“隔空送礼”,执行法官拒收礼

    2021年12月,执行案件当事人樊某向法院执行局余法官邮寄酒水到法院门卫室,并短信告知余法官,余法官当即向分管领导及督察室报备了此情况。督察室随即与樊某联系,告知其法院依法办案是职责,赠送礼品礼金等违反廉洁纪律规定,执行人员将联系其退回,欢迎对执行行为依法进行监督。樊某表示歉意,同意收回。几天后,余法官在督察室人员的陪同下找到邮寄的礼品,在法院接待室将樊某邮寄的两个包裹当面退还给本人。

    清廉是法院人的护身符,面对当事人所送“红包”“礼金”“礼品”等诱惑,法院干警一次次毅然拒收,抵制的是不良风气,坚守的是职业良知,彰显的是清风正气,他们以实际行动展现了法官干警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维护司法权威与尊严。

    永善法院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开展廉政教育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提升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以实际行动诠释人民法官“忠诚、干净、担当”的办案理念,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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