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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红安:4000平方米耕地又现新绿
摘要:诉前磋商,被占用的耕地恢复种植了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秦娇娇  日期:2024/2/28 字体: [大][中][小]

   “经过复垦,小麦都长出来了,这块地终于养起来了!”近日,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一起占用耕地案现场开展“回头看”,附近村民对检察官说起了复垦的效果。

    检察官看到,地里种植的小麦等农作物郁郁葱葱,原来堆放的石料已移走,被占用的耕地也已全部复耕。

    2023年8月底,红安县检察院收到该县国土资源部门移送的一条涉耕地保护的线索——高桥镇某村一片农田堆放了大量石料。

    该院立即前往现场,通过调阅国土空间规划图、函询自然资源部门、实地走访查看、无人机拍照取证等方式,查明了韩某擅自占用高桥镇某村集体耕地6.43亩(约4000余平方米)堆放石料的事实。“耕地保护,事关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耕地红线容不得丝毫践踏。”为促使耕地尽快得到恢复,同年8月31日,该院对此立案调查,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高桥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当事人共同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磋商。

    各部门就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制定出清晰的“施工图”: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制止韩某违法侵占耕地的行为,督促其及时复垦,同时加大多方巡查和监管力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马上就搬走石料,一个月内完成土地复垦,并在耕地上种植农作物小麦,尽最大努力恢复地力。”在该院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推动下,当事人承诺。同年12月,相关单位回复,该处土地已实现复垦,并种植上新的农作物。

    收到回复后,检察官立即前往高桥镇查看整改情况,眼前的一幕令他们倍感欣慰。

    案件背后可能还存在类案监督线索,红安县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责,依托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签的《关于建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对辖区耕地占用、耕地未恢复等违法现象进行重点监督,通过比对数据,共发现相关问题线索12条,排查出违法占用基本农田重点线索6条。(作者单位: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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