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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红安:落实“三个强化”工作举措,提升​;民事“两违”监督案件质效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秦娇娇 秦燕玲  日期:2024/3/6 字体: [大][中][小]

    2023年以来,红安县检察院立足基层民事检察工作实际,以民事审判活动违法和民事执行活动违法为监督重点,着力化解线索发现难、监督成案难、沟通协调难等问题,促进了民事“两违”监督案件数量、质量、效果同步提升。

    强化线索发现,在拓宽案源上“提量”

    注重素能提升,增强线索发现能力。持续加强专业理论学习,推进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参加业务竞赛、上级调训、同堂培训等活动,带动队伍专业化水平整体提升。

    注重平台应用,延伸线索发现触角。用好“两微一端”网络平台、用足检察听证制度,增强社会公众维权意识。依托综治信息平台,分析研判民事“两违”监督案件线索。全年共发现监督线索30余条,形成有效监督7件。

    注重协作配合,汇聚线索发现合力。对内建立联合接访制度,对外积极参加案件评查,深挖民事监督案件线索。同时,定期走访信访部门、基层法庭、乡镇司法所等,畅通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渠道。去年以来,通过评查走访发现线索4条,接受其他部门移送线索3条。

    强化调查核实,在监督成案上“提质”

    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转变。积极贯彻“涉市场主体民事执行活动监督专项活动”部署,对涉市场主体民事执行活动开展重点监督,对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实现“监督一件、治理一片”。去年以来,发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4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

    由卷面审查向证据核查转变。强化能动履职,坚持“一案三查”,全面审查。在书面审查案件文书材料的基础上,通过查询调取证据、实地走访、咨询专业人士、询问当事人等方式,核查证据,厘清事实,挖掘深层次问题。

    由数量优先向质量优先转变。坚持“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有机统一,坚持依法全面、客观、公正审查每起案件各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严格执行《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摒弃“数据冲动”,确保每份检察建议释法说理充分、适用条款准确、意见建议具体、回复整改及时。

    强化机制保障,在沟通协调上“提效”

    持续落实与县法院的工作衔接机制。主动加强与县法院沟通协作,定期开展座谈会商、案例研讨等,完善列席审委会、案卷调阅、建议送达及回复专人对接等制度,增强检法互动,协同做好相关案件释法说理、心理疏导。

    持续落实借智借力工作机制。充分借助外部力量、智慧,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有针对性的解答问题,推动提升检察建议采纳率。做好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与检察建议的衔接转化,助力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持续落实一体履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法律监督线索内部移送工作规定,促进其他业务条线发现的“两违”监督线索及时移送,规范办案流程,加大涉营商民事监督案件审结力度,以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形式,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作者单位: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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