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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世英:党员干部最是“小事”显担当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张世英  日期:2024/3/18 字体: [大][中][小]

    一枝一叶总关情,最是“小事”显担当。担当精神是指党员干部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不论面对大是大非还是点滴为民办实事的小事,中国共产党一贯将担当精神作为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面对多样多元的期盼与诉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勤学笃志,革故鼎新,把“群众事”当作自己事,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砥砺初心,在务实笃行中做好“民生大事”。

    要把“群众事”当作“分内之事”,使命笃行,务实担当。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面对群众的期盼与诉求,不能停留在“充分了解”“感同身受”的共情层面,要使命笃行、主动作为,少一些“虚头巴脑”的作秀推诿,多一些求真务实的较真碰硬,主动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集中的地方去、到工作推进滞后的地方去“自找苦吃”。持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要把“群众事”当作“念念心事”,焚膏继晷,勤学笃志。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才能真正办好实事。党员干部要匡正学习的 “为民”导向,始终保持勤学善思的钻劲,把学习当作“第一要务”,目光聚焦群众的生活生产,以服务群众需要为中心,深知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使命,要始终坚持以人民利益至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致力于为群众办实事。在实际工作中,多深入了解了群众的需求,密切关注群众的实际生活,逐步建立起群众联系点。做好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架起社情民意的“连心桥”,当好急难愁盼问题的“传话筒”。

    要把“群众事”当作“火急之事”,刻不容缓,革故鼎新。党员干部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办好每一件实事。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感知民生的“晴雨表”,把群众的“业教保医”作为民生问题的“必答卷”,把群众的“安危冷暖”作为维护稳定的“预警器”。我们要时刻关注群众利益的“贴心人”,为群众排忧解难的“热心人”,反映群众意愿的“代言人”。(作者单位:辛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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