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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进行时 | 高效调解化纠纷 促进双方成“共赢”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建志 吴宣萱  日期:2024/4/3 字体: [大][中][小]

    近日,光山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调解协议当场得以兑现,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企业项目正常开展,实现了双方的“共赢”。

    2022年5月,高某在某项目工地干活时,被堆放的钢筋砸伤,随后项目部经理及工友将高某送往医院接受治疗,项目部垫付了部分医药费后,对其他损失并未继续支付。为维护自身权益,高某将该公路工程公司、该建工公司起诉至法院。

    马畈法庭受理案件后,庭长王建志仔细查阅了案件材料,了解案情,梳理沟通要点及注意事项,多次到两个公司走访,与公司负责人面对面协商高某的各项赔偿问题。

    同时多次与高某联系,针对高某多次前往两个公司讨要赔偿款、干扰项目施工等情况,引导高某相信法律、相信法院,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不要让“有理”变得“没理”。通过开庭审理,法庭依法查清各方责任,明确了高某各项损失金额。庭后又多次与双方沟通,最终确定了一个双方都认可的赔偿数额,两公司也一次性将赔偿款支付给高某。至此,这起时长三年的矛盾得以彻底化解。

    事后,高某还向法庭送来一面印有“公正公平、调解有方,缓解矛盾、促进和谐”的锦旗,表达对法庭的感谢。

    下一步,光山县法院将持续秉持能动司法理念,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发挥调解优势,高效化解纠纷、有效减少衍生纠纷,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努力保障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持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作者单位:河南省信阳光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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