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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惠:基层干部要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马惠  日期:2024/4/3 字体: [大][中][小]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把基层的事解决好,把群众身边问题解决好,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安定有序、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首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强大效能,不断提升基层干部的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基层干部要要充分认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把党对基层治理工作的领导作为第一,走好群众路线,创新群众工作方法,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基层党组织是源头一线化解矛盾纠纷的战斗堡垒,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的感召力、影响力。同时还要通过加强理论武装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公平公正解决问题、化解纠纷,让群众认可、服气。

    其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乡里乡亲根据实际情况,用各种有效方法化解矛盾问题。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始终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要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在医疗、养老、就业、住房、教育等方面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要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人民群众是基层治理的“源头活水”,只有广泛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形成基层治理的强大合力。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有效疏导民意、凝聚民心,充分发挥基层一线网格员、调解员、平安志愿者的作用,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再次,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鲜明时代特征。要明确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力量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明确矛盾纠纷受理登记、流转办理、跟踪回访等各环节的法定要求,推动各职能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履职、按照法定环节配合,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做到位。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化解“路线图”,构建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多元化解工作体系,规范各类解纷手段的衔接方式,完善有关解纷手段的司法确认程序,增强矛盾纠纷化解整体效果。要将矛盾纠纷化解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起来,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做到在矛盾纠纷化解中推动全民守法,在全民守法中化解矛盾纠纷。(作者单位: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鲍官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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