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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涵:强化纪律意识,确保组织工作有效进行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林默涵  日期:2024/4/23 字体: [大][中][小]

    日前,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全党正在集中进行党纪学习教育,组织部门是至关重要的组织者和推动者,同时也是模范参与者和实践者。组织工作的干部们应该率先遵守纪律,认识到敬畏之心、戒惧之念,将纪律和规矩意识内化于心、贯彻于行。

    首先,纪律是自我约束的体现。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标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准则和依据。纪律的“纪”字寓意着用绳索来束缚自己,即自我约束的重要性。作为组织工作线的干部,他们的职责特殊、功能重大,因此应当率先学习和遵守纪律,坚持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只有如此,才能履行政治责任、守住政治底线,保持政治品格。组织部门并非天然的“保险箱”,组织工作干部也并不具备天生的免疫力。任何人、任何岗位、任何时刻,只要违背纪律规定,思想和行为便有可能失控。组织工作的干部们应时刻警醒,坚信纪律比意志更坚强,比自我控制更持久。只有将纪律融入血液、内化于思想,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才能确保自身的安全。

    其次,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纪律的“律”字表明,纪律不仅需要被确立,更需要被实践。挂在墙上的规定固然重要,但只有真正执行到位才具有实质意义。组织部门肩负着诸如理论武装、选拔任用、基层巩固、人才培养等重大任务,组织工作干部在这些任务中承担着重要责任。在面对如此重大的任务时,健全的纪律和制度体系尤为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一直在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组织工作制度也更加完善、效果更加显著。组织工作的干部们应该率先学习制度规定,特别是与组织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和规定,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不仅明白规定的内容,更要知道其背后的原因。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贯彻执行,确保组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

    最后,纪律不仅要敬畏,还要捍卫。纪律是刚性的,必须人人平等地执行。在执行纪律的过程中,不能偏私、讲权宜之计、作选择性执行。这是纪律的基本属性,也是纪律能够得到公信的前提。纪律就像高压线,一旦通电就无比威力,人人都敬而远之;一旦断电,则失去了威力。组织工作的干部们应该自觉地成为纪律的监督者和执行者,同时也是纪律的守护者和维护者。他们应该带头宣传纪律,让纪律融入教育、课堂和头脑,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对于那些违反纪律规定的人,特别是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人,必须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同时,在谋划和执行工作时,也要时刻遵守纪律规定,确保各项工作在规范的框架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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