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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楠:党纪学习教育要以“三化”应“变化”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张楠  日期:2024/6/13 字体: [大][中][小]

    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如火如荼开展,而党政机关如何扎实有效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杜绝“作秀”表演,取得切实成效;每一名干部如何心存敬畏、使党纪真正成为日常自觉,成果落地开花,是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答好的一道题。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中要做到“三化”来应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条变化。

     铭“纪”于心,知行合一,内化为党性修养。“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党纪学习教育亦不能只“知道”在“通知”上,“开展”在“会议本”上,执行在“半空”中,而应该做到心中有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深学细研“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牢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要在常学常新、常悟常进中,不断把对《条例》学习的新认知,转化为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事业观的新领悟,以所学所获来指导实践。

    遵规守“纪”、见行见效、转化为工作实绩。党纪学习教育出发点在“学”,落脚点在“行”。衡量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怎么样,要靠实践来检验,最终要落到一项项具体工作中。”广大党员干部特别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要坚持从《条例》中掌握纪律建设的“武器”,汲取纪律养分。要改变工作作风,无论是参与政策制定执行,还是在基层一线摸爬滚打,都力求做到身先士卒,以实际行动展现干部的责任与担当。要谨防和远离“政治骗子”,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积极乐观的精神状态,永葆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要转变工作指标,时时明辨自身思想行为、举止边界、担当实干、群众口碑、用“群众笑脸”来检验“工作成效”。(作者单位:定兴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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