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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别让“积分兑换”沦为“欺诈兑换”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7/10/2024 字体: [大][中][小]

    近日,江苏省消保委组织体验人员针对积分兑换消费进行调查,发现在一些积分商城中,积分换购产品价格虚高,消费者使用积分兑换商品反而更贵。而且,积分兑换消费还存在可兑产品少、产品质量欠佳、七天无理由退货难等问题。(7月10日《工人日报》)

    眼下,不少商家为了鼓励消费、刺激消费,纷纷推行“积分兑换制”的营销模式。此举不仅让商家达到了商品促销的目的,而且也让消费者从中获取了一定的优惠。可以说,“积分兑换制”是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往往每隔一段时间,一些商家就开始着手“积分兑换”工作,鼓励消费者把积分兑换成产品,既让积分及时清零,又让产品及时清仓,达到一箭双雕的目的。

    按说,以积分兑换的产品,也应该是质量保证、价格合理、可无理由退货的。但事实上,很多消费者却遭遇积分兑换产品价格虚高、可兑产品少、产品质量欠佳、七天无理由退货难等问题。

    以价格为例。比如,“540积分+39.6元”可兑换一把天堂伞,但在天堂伞官方旗舰店同规格产品仅需36.99元;“4326积分+55.74元”可兑换某品牌5公斤装长粒香米,但在其他电商平台同款大米均价在50元左右……再以质量为例。比如,体验人员通过某平台“6088积分+1元”兑换了一款垃圾桶,但收到的产品关合开关不灵敏。在该产品评价中,也有消费者反映桶体薄、卡扣不匹配,品控存在问题。同时,体验人员在调查中发现,部分平台积分兑换不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规定非商品质量问题不予退换。这说明,“积分兑换”已沦为“欺诈兑换”。

    笔者以为,防范“积分兑换”沦为“欺诈兑换”,还需多管齐下。首先,平台要“严把关”。积分平台应当建立完善清晰的积分兑换规则,设置合理的积分兑换价值体系,让消费者的积分使用物有所值,让消费者在积分兑换时能够明明白白消费。同时,应认真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其次,监管要“严处罚”。市场监管、消保委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对商家利用“积分兑换”进行消费欺诈行为要“零容忍”,不妨通过开罚单、列入“黑名单”、停业整顿,甚至从业禁止等多种处罚手段,倒逼其切实遵守积分兑换规制。

    其三,消费者要学会维权。一方面,消费者在进行积分兑换时,要注意在电商平台比较商品价格,收货后还要注意查看产品生产厂商、生产日期等重要信息,避免权益受损。另一方面,消费者一旦遭遇“积分兑换”消费欺诈行为,既要坚决说“不”,又要积极大胆地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不受侵害。

    当然,商家也应秉持“诚实守信”原则,既要切实履行积分兑换条件告知义务,又要严格遵守积分兑换规制,确保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切忌反向“薅羊毛”,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消费权益。

    相信,只要平台严把关,监管严处罚,消费者说“不”,再辅以商家诚实守信,就一定能有效防范“积分兑换”沦为“欺诈兑换”,从而让“积分兑换制”真正成为一种多赢的营销模式。(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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