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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维兴:预防溺水 筑牢“生命之盾” 守护生命安全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吕维兴  日期:7/15/2024 字体: [大][中][小]

    随着季节更替,暑期来临,每日烈日当空,温度不断攀升,在连日的干旱后,降水剧增,坑塘河流的水位不断升高,更多的人去到野外的坑塘、河流进行消暑活动。伴随着这些活动的不仅有欢乐同时还潜藏着危险,每年都有因溺水导致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的群众。因此做好防溺水工作关乎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否能得到保障。关于如何开展此项工作,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发力。

    一、政府干部做好“教导员”

    乡镇政府在基层防溺水治理工作中,要充当好“教导员”的职责。深度学习防溺水安全知识,并开展安全讲座,组织干部群体和各村负责人师资力量进行知识讲座。防溺水工作开展中,要贯彻地方政策,利用政策的帮扶最大力度的将防护硬件落实到位。做好追责工作,针对工作开展中出现的问题严格落实到个人,河长,干部工作不到位的进行相应的处罚。做好乡镇政府的职能,起到”教导员”的作用,做好宏观的调控。坚决维护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驻村干部做好“监督员”

    驻村干部在基层防溺水治理工作中,要做好“监督员的”工作。学习乡镇政府的治理政策,贯彻落实起到“监督员”作用。驻村干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借助村内大喇叭、微信群、学习座谈会等形式普及防溺水知识。同时针对附近负责水域指定定期排查工作,保障救援设备和人力能够正常工作,做好监管工作。为了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要时组织志远巡查救援小队,定期巡查排除隐患。最重要的是做好人民群众反馈工作,借助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收集相关的信息,更好的开展暑期防溺水工作。

    三、人民群众做好“学员”

    人民群众在基层防溺水治理工作中,要充当好“学员”的角色。只有人民群众拥有丰富的防溺水知识和优秀的自救能力才是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最重要的保障。首先人民群众应当积极参加暑期防溺水知识讲座,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并劝戒监督亲朋好友。其次应当响应号召,做好自救能力培训,掌握基本的自救能力。最后应当监管好身边的老人小孩,老人小孩是溺水事件的高发群体,家长应当起到应有的监护作用。通过人民群众的提高综合防溺水素质,从而做好基层防溺水工作。

    综上,暑期防溺水工作,需要基层干部、乡村负责人、人民群众共同努力,共建一道坚实的防溺水安全屏障,最大程度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美好的乡村氛围。(作者单位:段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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