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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分钟执行和解结案,这是什么节奏!
——河北孟村法院执行法官快速结案获赞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黎明 吴国赓  日期:2024/8/27 字体: [大][中][小]

    “郑法官,我没有想到你们会找到我,而且来的这么快,我马上让家里筹钱履行义务,拜托你们给做一下申请执行人老李的工作,能不能和解解决”被执行人张某对执行法官郑文军说道。

    2024年8月23日,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闻警即动,充分发挥执行干警快捷迅速的优势,并最终将案件和解解决。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2020年9月被执行人张某因为生意上的需要,向申请执行人李某借款2.1万元,当时约定2个月内还清,可借款当期后,被执行人张某未按照约定还款,申请执行人李某多次追要,被执行人张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申请执行人李某于2022年1月将被执行人张某起诉到孟村法院。孟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支持了申请执行人李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被执行人张某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李某借款21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张某没有主动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李某于2024年3月向孟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孟村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郑文军通过执行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张某的财产进行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张某的任何财产线索。执行法官郑文军又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张某,均未见到被执行人张某,申请执行人李某也无法提供任何线索,案件陷入了执行困境,经征求申请执行人李某的意见,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8月23日下午14时左右,执行热线电话铃声响起。

    “你好,法院执行局。我是申请执行人李某,之前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张某,现在他人就在家里,我在这里看着,你们快过来拘留他!”电话那头一个急迫的声音传来。

    “收到,请保持电话畅通,我们将把具体情况反映给执行法官,接下来会有承办人员与您积极联系。”

    执法官郑文军挂断电话便开始下一步工作。

    根据申请执行人李某的事项描述,需立即出动执行干警查人找物。执行法官郑文军立即将该事项记录并反馈给执行指挥中心,收到任务后,执行法官郑文军开始有序分工:一名法官助理保持与申请执行人李某沟通,了解现场状况;另一名书记员制作执行行动的有关文书;执行法官郑文军则向局领导、院领导口头汇报该案情况;书记员负责联系法警。

    14时10分执行法官郑文军带队出发。

    14时20分左右,执行法官郑文军到达现场,顺利找到了被执行人张某。被执行人张某张某表示其希望能与申请人李某协商。申请人李某则认为,双方在审理过程中,出于信任,已经做了调解,但被执行人张某并未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申请人对于被执行人张某的信任在被执行人张某一次次失信中逐步削弱。被执行人张某一再表明自己的付款意愿,只是因为目前的经济情况,无法一步到位,希望申请人李某给予宽限。

    在对案件情况、双方当事人的态度、被执行人张某的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的考量后,执行法官郑文军提出由被执行人张某找担保人对该项债务提供担保,10天内还清。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对此方案均表示同意。双方之间就本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与此同时,执行法官郑文军也告知被执行人张某严格履行和解协议,若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和解协议,将会对被执行人张某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并直接执行担保人个人财产。

    14时37分左右,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双方当事人签订执行和解笔录,被执行人张某找到的担保人何某为被执行人张某担保。从接警到双方当事人和解,执行法官用了37分钟的时间处理完毕该案件,提升了执行效率,既让当事人感受到执行的“力度”,也能感受到法官的“温度”。

    下面也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据悉,被执行人张某于2024年8月23日下午19时将案款2.1万元全部交清。

    笔者感言

    由于执行法官需要外出执行,或在调解室接待当事人,无法一直待在办公室,故当事人常常无法通过办公室座机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这也导致关于被执行人财产和下落线索等信息难以及时有效地传递到执行法官这里,执行法官自然也难以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设置执行热线即作为案件紧急情况报告人,记录报告后及时通知承办人员,视案件情况采取措施,以适应执行工作突发性、紧急性、时效性的特点,当事人既可以通过拨打执行局执行热线电话反映有关情况,也可以通过智慧执行APP实现网上留言,事项请求等功能。指挥中心将任务分配至备勤的法官、法警,由他们对紧急情况进行处理。避免当事人出现“白跑一趟”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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