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3日,三里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赊欠化肥、除草剂等农资款纠纷。
滕某自今年2月份开始陆续向韦某经营的农资店赊欠化肥、除草剂、尿素、复合肥等农资为其所承包种植的甘蔗所用,共赊欠农资款6.8万多元。滕某已分两次支付韦某1.5万多元,尚拖欠5.3万元未支付,双方因而产生纠纷。三里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双方讲述了有关债务合同的法律利害关系,经过悉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书。滕某当即在签订协议书后一次性支付所拖欠的农资款给韦某,双方握手言和。
三里司法所始终坚持从群众需求出发,站在群众立场开展工作,高效、便民地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以实际行动,增加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作者单位:贵港市覃塘区司法局三里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