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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高速逆行受罚”是一堂交通普法课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叶金福  日期:10/10/2024 字体: [大][中][小]

    高速公路逆行是十分危险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男子任某在10月6日、7日两天,接连在太旧高速公路逆行。最终,山西太原交警对任某两次逆行的行为作出合并罚款400元、依法扣留驾驶证的处罚。(10月10日《太原晚报》)

    众所周知,我国高速公路实行的是单行道交通规制,司机朋友如果错过了岔道口,就必须继续行使至下一个岔道口,更换高速公路车道返回,这才是正确的处置方式,也是确保安全驾驶的正确方式。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12分。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驾驶人将面临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以及扣留驾驶证的处罚。导致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一些司机朋友一旦因不小心错过了岔道口,竟然抱着侥幸心理,大胆地在车流中逆行。殊不知,司机在高速公路上的这种逆行之举相当危险,极易酿成交通事故。这是因为高速公路上的后车速度快,极易因避让不及而发生多车连环追尾、碰撞事故,轻则车损人伤,重则车毁人亡。可以说,高速路上逆行不仅是对自身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而且也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

    高速公路上逆行必须“零容忍”。此次任某因两次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既被罚款又被扣证,这无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不仅是对当事司机的一种严惩,更是对其他司机的一种警示。可以说,“高速逆行受罚”是一堂生动的交通普法课。

    笔者衷心希望通过这起典型案例,能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敬畏交通规则,学会安全、文明行车,切莫漠视交通规则,罔顾生命安全,而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否则,必将受到严惩重处。(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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