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06日11时40分许,何某某驾驶晋J号牌重型货车,沿连霍高速由西向东行驶至2352公里600米处时车辆爆胎,造成轮胎与正常行驶的,由王某某驾驶的豫C号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豫C号牌小型轿车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何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王某某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
车辆受损照片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货车驾驶员注意事项
1.检查好车况
出发前,一定要对车辆进行车况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2.牢固捆扎货物
如果是货车,将车上货物捆扎好;运输沙、石等货物,必须使用篷布遮盖。
3.发现货物掉落正确处置
如果发现车上所载物品或车辆零件在高速公路上掉落,应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报警求助。(甘肃省酒泉市泉湖高速公路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