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文旅局干部袁某某酒后大闹酒店的消息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据报道,袁某某在竹山丽景假日酒店不仅辱骂前台工作人员,还扬言“在竹山我说了算”,其行为之恶劣,令人咋舌。此事件不仅暴露了袁某某个人素质的低下,更对公职人员的形象造成了极大的损害。(10月15日 大皖新闻)
从现场监控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袁某某在酒店前台拍打桌子、砸东西,甚至在被人拉着离开前台后,还对门口的一位女士飞踢过去,行为失控至极。这样的行为,哪里像是一名公职人员应有的模样?袁某某身为文旅局干部,本应是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的表率,然而他却将手中的权力当作耍横的资本,肆意妄为,严重败坏了公务员队伍的形象。
对于袁某某的行为,竹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已经做出了停职处理,并成立了调查组进行调查。这一举措体现了相关部门对此类事件的零容忍态度,也向公众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无论职务高低,只要触犯法律、违反纪律,都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此事件不仅仅是个人的道德沦丧问题,更是一个关于权力观、纪律观、法治观的大问题。作为公职人员,袁某某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党的宗旨和公务员的职业操守。他忘记了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用来欺压百姓、谋取私利的。他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也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此事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加强公职人员队伍建设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培养公职人员的法治观念、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要让他们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权力观。同时,对于那些敢于挑战法律底线、违反纪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绝不能姑息迁就。
此外,我们还需要加强社会监督,让公职人员的行为时刻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公职人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总之,袁某某大闹酒店的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公职人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权力观,做到知行止、存敬畏、明廉耻。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和惩处力度,确保公职人员队伍的健康和纯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