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法官帮我拿回了货款,太谢谢你们了…”,拿到7.2万元案款的申请执行人努某笑容满面的握着法官的手。近日,伽师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据悉,申请执行人努某与被执行人赛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赛某偿还努某货款及利息7.2万元,但赛某未能按时履行,故努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
案件虽然本次执行程序终结,但并不意味着执行就此结束,在终本期间法官持续关注案件动态。后经努某反映,赛某有可执行财产并提供书面的财产线索,通过多方调查,执行法官最终联系到赛某并将其传唤至法院,告知他如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将可能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的刑事责任并耐心明法释理。在法官耐心劝导下,最终赛某主动履行了自己的还款义务,该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伽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对终本、终结案件的回头看,依法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转移财产、虚假和解等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主动向前、多点发力,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