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伽师县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一起排除妨害的相邻权纠纷案件。
据了解,原告亚某与被告卡某的宅基地左右相邻,卡某于五多年前已建盖好房屋,而在亚某家在建盖房屋时,发现卡某家院子的围墙延伸至其房屋,妨碍了亚某家房屋的建盖,因此双方之间发生矛盾,经村干部调解无果后,亚某将邻居卡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卡某拆除围墙并恢复原状。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结合亚某立案阶段提交的证据材料认真梳理案件情况,并及时联系卡某听取意见,进行庭前调解,但因双方此前就该事争吵多次,邻里关系已经降至冰点,故庭前调解效果并不理想。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相邻关系,决定实地走访现场勘察,勘察中仔细测量延伸出的墙体,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询问各方意见。在沟通中,卡某透露其个人诉求,如亚某先赔偿砌筑围墙费用,自己愿意拆除相应围墙。承办法官抓住这一案件调解突破口,一方面安抚当事人情绪,缓和双方抵触情绪;另一方面向当事人释法析理,让双方尊重事实,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并向卡某解释,未经允许占用他人宅基地砌筑围墙,侵犯他人的土地使用权,是违法行为。
最终,双方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即卡某自愿拆除相应围墙。随后,双方互谅互让,该矛盾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