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信息,导游乔某、高某、宋某三人在哈尔滨至亚布力、雪乡途中,以言语威胁方式强迫游客购买自费项目。涉案导游被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人严重违法,文化和旅游部门将对其处以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12月01日央视新闻)。
放眼旅游业,强迫游客消费的行为早已不是个别现象,尤其在一些热门景区,类似问题屡禁不止。部分导游通过威胁、恐吓甚至滞留游客的方式,强制游客参与高额消费项目,严重侵害游客权益,损害旅游业声誉。这一乱象背后,折射出行业内部监督机制薄弱、法律震慑力不足、利益链条复杂等深层次问题。
旅游者作为消费者,依法享有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然而,强迫消费行为通过言语威胁甚至人身限制等方式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权,构成对其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导游的不当行为不仅损害所在企业及景区的声誉,也对地区旅游形象造成难以修复的负面影响。此次事件涉及的亚布力、雪乡等地近年来屡因“宰客”问题被曝光,影响了这些地区的吸引力和经济收益。
此次强迫消费入刑的判决意义深远,为旅游市场秩序的整治提供了法律依据,也强化了法律震慑力,保护了游玩游客的合法权益,推动了整了旅游业长久健康发展。若想根治旅游乱象,也需要多维度共同发力。
首先,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细化涉及旅游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例如,明确强迫消费的具体认定标准,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且要加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导游及旅行社的日常监管。对于曾发生违法行为的人员与企业,可建立“黑名单”制度,并与其他行业信用体系对接。其次,推进导游职业化建设。通过提高导游准入门槛、加强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导游综合素质,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行为。最后,要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通过宣传与教育,让游客了解自身权益和投诉途径,敢于对强迫消费说“不”。以引入群众监督,共同规范旅游市场。
此次事件的判决,标志着旅游市场整治迈出了法治化的重要一步。改变积弊已久的行业乱象非一朝一夕之功,仍需多方努力。一场针对强迫消费的整治行动正在全国范围内铺开。这既是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也是对合法经营者的保护。旅游市场只有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才能为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体验,也为行业发展注入更多正能量。未来,只有通过完善法律、加强监管、提升行业自律与公众监督水平,才能重塑旅游行业的诚信与美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