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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北乡:土地租赁起纠纷 联合调处促和谐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林映婵  日期:12/4/2024 字体: [大][中][小]

    2024年12月3日,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司法局山北司法所、山北乡平安法治办等多元解纷力量,成功化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得到三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21年6月29日,中秋村秋泗屯姜某念与蒙公镇占蒙村覃某教签订了一份《土地出租协议书》,在履行过程中,因下一年租金收缴问题双方沟通不畅,合同期限未届满,姜某念就不愿意再租赁土地给覃某教,并且因覃某教在租赁期间在地上放有石头,要求覃某教缴纳复耕费,双方在承租期限以及是否复耕问题存在分歧。覃某教认为其已经在该片土地上投入了较大成本,如现在解除租赁合同将损失巨大,而姜某念则想及时收回土地。

    为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更快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山北司法所联合山北乡平安法治办、村委、人大代表对案件进行调查研究,决定用调解的方式啃下这块“硬骨头”。经过走访,了解到覃某教租的地几米处旁边还有一个中板厂,老板聂某军有晒板的需求,可以考虑让覃某教转让土地给聂某道,不用复耕,厂子的设备等材料也可以转让等,可以实现利益最大化。随即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双方想法后,约了三方见面,在土地现场协商。山北司法所联合各部门齐心协力,耐心地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弊,经过反复沟通,三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签订协议书后现场交付,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下一步,山北司法所将进一步发挥枫桥经验作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积极开展涉农、涉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高效处理土地纠纷案件,为农民生产生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作者单位:覃塘区司法局山北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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