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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温情执行解心结 锦旗致谢映初心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聪 孙玉峰  日期:1/2/2025 字体: [大][中][小]

   “法官新年好,我是金某,我现在在法院门口,今天特意来给您送一面锦旗!”

    新年上班的第一天,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收到了印有“秉公执法扬正气、廉洁高效为人民”的锦旗,当事人对法院干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秉公执法的工作作风表示由衷感谢。

    案情回顾:

    金某与刘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刘某需每月支付其子抚养费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判决生效后,刘某迟迟不履行判决义务,抚养费拖欠多年一直未给付,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行到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双方进行了沟通,在询问中了解到刘某拖欠抚养费亦是“事出有因”,自离婚后,金某便一直阻止他探望孩子,刘某对此满腹怨气,一气之下,选择了拒绝支付抚养费。而金某也因刘某多年未付抚养费,对其愈发怨恨,两人的恩怨越积越深。

    如今儿子也已成年,刘某与金某之间缺少的恰恰是一个冷静沟通的机会。因此,执行干警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从有利于家庭的角度出发,避免孩子与父亲间误会加深等方面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一方面耐心向刘某释法明理,阐明不履行抚养义将产生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从亲情和道德角度出发,动之以情,夫妻之间的婚姻破裂,但子女永远是父母无法割舍的责任和牵挂,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经过一番教育开导,双方终于解开了心结,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下,刘某一改最初不还钱的态度,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金某9万余元,现场全部履行到位,至此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孩子的爸爸已经好多年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了,多亏法院的帮忙,将拖欠已久的抚养费帮我执行到位,真是太感谢法院了。”金某在拿到孩子抚养费后激动的说道。

    在此案的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的工作不但获得了当事人认可,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维护了司法的威严。下一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善意文明高效执行,加大加强对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坚决维护群众胜诉利益。(作者单位:汪清林区基层法院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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