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教育宣传。各村(社区)通过播放“大喇叭”、微信群、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村民大会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加强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等法律法规知晓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出行意识。
2、“两站两员”在岗在位。扎实开展劝导。督促各村(社区)交通劝导员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在主要路口、路段和重点时段向过往农用电动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进行劝导,针对农用车违规载人、不戴头盔上路、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面对面劝导、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养成文明驾驶习惯,力求在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3、各村(社区)安排劝导员在辖区内重点路段以及上国省道主要路口进行安全劝导,严格按照“七必上”工作要求,安排劝导员每天在高峰时段在岗履职进行劝导,利用人为劝导、大喇叭宣传,提醒村民骑乘三四轮电动车严禁违法载人、严禁骑乘三四轮电动车上国道、骑乘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等,引导骑乘人员安全、文明骑乘三四轮电动车。
4、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按属照地管理原则,对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掌握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同时,对临水临崖、急弯长坡、交叉路口和防护栏缺失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治措施,设立警示标牌,提醒过往车辆谨慎驾驶,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下一步,乐土镇将进一步扛实责任,强化措施,持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动工作落实落细,切实做到事故预防有人抓、事故隐患有人查、交通安全有人管,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第一防线。(作者单位:乐土镇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