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作为民生保障的 “压舱石”,其安全与规范监管至关重要。为应对日益复杂的监管形势,切实提升监管效能,敦煌市人社局积极探索创新,推出 “1234”工作法,在社保基金监管的“蓝海”里扬帆起航,为社保基金监管工作注入了新活力。
“1”个核心目标,明确监管方向
始终将保障社保基金监督、维护参保群体切身利益作为核心目标。围绕这一目标,所有的监管工作都紧密围绕防止基金流失、杜绝违规操作的主旨,发挥好“防”和“控”的作用,确保基金安全。无论是落实政策、开展检查,还是优化流程,都以此为导向,让每一项工作都有的放矢,为整个监管工作锚定清晰的方向。 “2”大技术支撑,赋能智能监管
一是运用信息系统风险防控。充分利用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和“社保经办机构稽核系统”,以疑点数据和预警数据为抓手,建立疑点数据分发、核查、审核、反馈机制,对于查实的问题数据,督促限期整改,分析疑点数据产生原因,堵塞管理漏洞,提升基金监管质效。二是大数据比对防控风险。紧盯上级检查、审计反馈、数据核查或日常发现的问题,严格对照整改,举一反三,加固防线。利用部、省基金监管系统,深度挖掘分析疑点数据,精准设置风险监测指标,涵盖重复参保缴费、待遇重复领取、死亡人员领待等关键环节,实行动态监测,对风险预警提示的信息,及时开展排查和处理,改变人工排查的滞后性与局限性,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和时效性。
“3”方协同机制,凝聚监管合力
一是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建立防范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常态化信息数据交换机制,积极与公安、民政、司法、卫健等各部门协调配合,实现互通共享死亡、服刑等特殊人员信息,严格落实“四比对一报告”制度,从源头上筑牢基金“安全墙”。二是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健全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构建权力制衡机制,完善岗位管理清单、权限管理清单、内部控制管理清单、内部控制自查清单,防范和控制基金风险。三是构建基金对账机制。优化完善基金对账机制,征缴收入实行财政、税务、社保、银行 “四方对账”,基金支出实行业务、会计、银行 “三方对账”,做到账目清楚、数字准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社保基金财务核算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4”个监督维度,拓宽监管视野
一是内部监督,强化社保经办机构内部的自我约束,通过完善岗位设置、规范业务流程、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从源头上防范内部风险。二是行政监督,定期对社保部门的社保基金管理工作进行稽核检查,督促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确保监管工作的上下贯通。三是社会监督,积极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监督举报电话、邮箱、举报窗口,实现沟通“零距离”,让群众从“旁观者”转变为“监督者”,把“举报箱”“传话筒”架设在百姓身边,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社保基金的监督作用。四是教育监督,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和开展廉政谈话等方式,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筑牢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提升基金风险防控的有效性和监督检查的针对性。 下一步工作中,敦煌市人社局将继续深化这一工作法,不断优化完善监管机制,为社保基金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坚实保障,守护好人民群众的 “保命钱”,让广大参保群体吃下“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