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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火锅“调料费”莫成商家“霸王费”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2/27/2025 字体: [大][中][小]

    与亲朋好友围坐,享受一顿热辣鲜香的火锅、烧烤,本是令人愉悦的用餐体验。然而,不少消费者在享受美食时,却遭遇了“糟心事”--一些火锅店、烧烤店推出的调料、蘸料,虽在种类与风味上不断推陈出新,却被商家强制“必点”,让消费者感觉像是碰上了“霸王条款”。(2月27日《扬子晚报》)

    消费者去火锅店吃火锅,不管要不要取用调料,商家都要“一刀切”地按人头收取3至5元不等的调料费,这无疑是一种赤裸裸的霸王条款。可以说,火锅“调料收费”就是商家的“霸王收费”。

    笔者在想,如果商家事先有告知,那适当收取一定的调料费,那还是情有可原的,毕竟配置调料也需一定的成本。但问题是,商家既没有在商店里作醒目提醒,服务员又没有作温馨告知,如此不明不白地按人头收取调料费,这显然是一种消费侵权行为。

    据了解,一直以来,餐饮业就存有诸多的“霸王收费”项目,比如:餐具费、纸巾费、餐位费,等等。可以说,只要餐饮商家想到的费用,都被一一列入了“收费项目”。

    按说,商家在向消费者收取这些费用时,理应事先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拥有一定的知情权。但由于商家的这些收费项目基本上是“不合理”,甚至是“不合法”的,因而,商家往往采取“不告知”或“默认”等方式向消费者收取这些费用。

    其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同时《价格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可见,“霸王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属于价格违法行为。

    笔者以为,遏制餐饮商家“霸王收费”行为,还需监管“站出来”。首先,监管要严督查。市场监管、消保委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餐饮业的各种收费项目进行必要的督查,一旦发现类似“霸王收费”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同时,要督促餐饮商家在显要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其次,监管要严处罚。相关执法部门要对餐饮商家“霸王收费”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约谈的要约谈,该罚款的要罚款,该曝光的要曝光,该取缔经营资格的要取缔经营资格,甚至给予“从业禁止”处罚,让其为自己的无良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倒逼其遵守买卖契约,做到合理合法收费。

    其三,监管要严教育。监管部门不妨通过公开霸王收费的典型案例,既对广大商家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又对广大商家起到教育的目的,从而促使广大商家学会诚信经商,合法经营。

    此外,监管部门还要出台举报奖励机制,鼓励消费者对餐饮商家的“霸王收费”行为进行检举揭发,让餐饮商家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切忌“装哑巴”,任凭宰割,助长无良商家“霸王收费”的嚣张气焰。

    我们相信,只要监管严督查、严处罚、严教育,再辅以鼓励举报,就一定能有效遏制餐饮商家“霸王收费”的消费侵权行为,从而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消费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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