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端“预防”。创新打造“法小安”特色普法品牌,组织开展“法治春联进万家”、春季开学第一课、“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宣传活动58场次,覆盖群众超1.5万人次,发放法治资料1万余份。高标准规划打造月湖邻里宪法主题公园,作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唯一建设项目参与省级立项评选。推动普法教育与社区矫正深度融合,实现法治宣传覆盖率、重点人群普法精准度“双提升”。
(2)强化“管控”。深化“监地协作”机制,创新“人防+技防”双轨监管模式,落实分级管控措施。今年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信息核查3152人次,巡回警示教育11场次,依法训诫6人次,警告1人次,456名在册矫正对象实现“零脱管、零漏管、零再犯”。建立刑满释放人员“三查一衔接”工作机制,春节两会期间排查帮教2000余人次,新接收101人,核查衔接288人,核查率、衔接率、帮教率均达100%,相关台账实现政法部门实时共享。
(3)实质“化解”。组织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活动,建立矛盾纠纷“日排查、周研判、月总结”机制,375件矛盾纠纷全部就地化解。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2件,受理11件,办结16件,案件受理数同比增长47%,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显著加强。
(4)大力“引导”。对于不能直接解决的问题,强化法律服务供给,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持续加强“一老一小”和灵活就业、新就业群体维权服务,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活动,为特殊困难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2件,提供法律咨询解答756次,成功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超过30万元,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