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迅猛发展,赌博活动也悄然“改头换面”,从线下转移至线上,衍生出诸多隐蔽的形式,令人防不胜防。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线上赌博案件,揭开网络赌博灰色交易一角。
案情回顾
被告人肖某法律意识淡薄,受利益驱使,以营利为目的在游戏平台大肆宣传可为玩家“上下分”。参赌人员纷纷通过添加肖某微信建立联系,肖某登录双方游戏账号后,借助平台内双人斗地主游戏对游戏金币进行交易。肖某以每100元人民币兑换165万、170万金币的比例出售金币,又以每100元人民币兑换175万金币的比例回收,通过赚取差价牟取非法利益。
案发后,肖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到案后,肖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上缴违法所得。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官说法
赌博是有百害而无一益的社会“毒瘤”。沉迷赌博,不仅会让辛苦积攒的财富化为乌有,更可能导致家庭破碎,甚至滋生各类财产犯罪与暴力犯罪。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务必警惕网络赌博陷阱,切勿因贪图小利,在他人邀约下参与网络赌博,更不可利用非法赌博网络平台或合法游戏平台组织他人赌博,否则必将触碰法律红线,受到法律严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