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在高速公路上,不观察后视镜任性变道,不留安全距离强行变道……如此随意变道,不仅会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06月23日16时25分许,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川北高速公路大队辖区连霍高速(G30)由东向西方向2557公里处,发生一起违规变道引发的交通事故,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一辆小型越野客车发生剐蹭,造成陕A牌小型客车右侧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民警调查得知,大型牵引半挂车驾驶员胡某某在行车道行驶时,在未仔细观察左侧车道情况下直接打方向变道,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小车不同程度受损。最后,民警根据违法事实依法认定胡某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依法对其违规变道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川北高速公路大队提示:在变道前一定要观察周边行车路况,提前打方向灯,通过后视镜观察车距,缓打方向,迅速变道,变道过程中不要突然减速,勿强行变道,避免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