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发生在三里镇某生活超市的儿童打架事件引发关注,通过三里司法所和三里派出所的及时调解,事件已得到妥善处置。
据了解,事发当天下午,在超市追逐、打闹玩耍中,小龙(9岁)打了小语(8岁)的头部,同一时间小龙还打了小铜(8岁)的头部及脸部,不久后两小孩被送到卫生院治疗。经医院诊断,小语为左侧额叶蜘蛛网膜下腔出血,需要住院治疗;小铜则没什么大问题,颅内未见出血、脑挫伤及颅骨未见骨折征象,但仍需观察。诊断结果让家长们都十分紧张,小语和小铜的家长认为小龙家长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等;而小龙家长则表示,孩子们只是打闹,没想到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对于全部承担责任一事持犹豫态度。
三里派出所接到报案后,鉴于涉事三个小孩均为未成年人,且事件性质属于民事纠纷,便组织三方家长到三里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在调解中,双方家长情绪都比较激动,就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小语和小铜家长提出了较高的赔偿要求,包括后续可能的康复费用等;小龙家长则认为赔偿金额过高,希望能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调解人员耐心听取了三方的意见,向他们详细解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告知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负有监护责任,根据双方在此次事件中的过错程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经过调解员的反复沟通和劝说,三方家长的情绪逐渐平复,对责任划分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并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小龙家长愿意承担大部分的医疗费用及相关合理费用,小语和小铜家长也表示愿意做出一定让步,最后除了小龙家长已支付的医药费之外,由小龙家长自愿再赔偿小铜和小语医疗费、复检费、人身损害赔偿等费用共计人民币2000元。
此次事件也给广大家长敲响了警钟,在带孩子外出时,应加强对孩子的看管和教育,引导孩子正确处理矛盾和冲突,避免类似的意外事件发生。同时,当意外发生时,双方应保持理性,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纠纷。(作者单位:贵港市覃塘区司法局三里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