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买法拍房我们还很忐忑,没想到法院这么快便交付了房屋,让我们感到很安心。”近日,一位法拍房的买受人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光山县法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表达感谢。
甲某与乙某系朋友关系,乙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先后向甲某借款共计64万元。经双方结算,乙某陆续偿还了27.3万元,剩余36.7万元却迟迟未还。甲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乙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判决,乙某应于判决生效十五日内偿还剩余本金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乙某却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对乙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发现其银行账户余额不足,但名下登记有一套房产。为推进执行进度,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对该房产予以查封,并启动司法拍卖程序。最终,该房产于第二次拍卖时成交。
为保障房产如期交付,执行法官及时向乙某送达腾房公告,并耐心开展释法明理工作,明确告知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政策,以及逾期未腾空可能面临的强制措施。最终乙某认清形势,主动腾空房屋。执行法官在确认房产状况后,当场将钥匙交付给买受人,不仅及时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债权,也维护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司法拍卖是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光山县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各项执行强制措施,进一步加大财产处置和变现效率,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作者单位:河南省信阳光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