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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未来,为爱撑腰:人民法院全力守护孩子“成长金钥匙”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张誉  日期:8/25/2025 字体: [大][中][小]

    当婚姻走向终点,成年人世界的地震波难免冲击孩子稚嫩的心灵。我们深知,离婚改变的只是父母的关系,而不应成为孩子安全感和未来的裂痕。在这场成人间的告别中,如何让未成年人最大程度免受伤害,是需要整个社会共同书写的责任答卷。
 
   (化名)与小王(化名)原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女,因婚后长期分居,双方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由小王抚养。夫妻感情是夫妻关系存续的基础,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经法院审理认为,小李与小王在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分居两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法院对小李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但对于抚养费双方产生争议,小李打算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小王认为每月800元的抚养费根本无法满足孩子的正常生活需求,办案法官了解相关情况后,对小李进行劝导,父母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应该更加理性的处理孩子抚养费问题,不应一味争高低而忽略孩子的利益。在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劝导下,小李同意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直至婚生女18周岁为止。在本案中,小李与小王的女儿已满八周岁,办案法官依法征求其意愿,其明确表示愿意和小王一起生活。办案法官还向孩子父母发放《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告知父母应当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无论婚姻关系是否存续,都应当尽心尽力,共同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

    守护孩子,就是守护社会的明天。每一次为孩子争取的利益,都是对孩子生存权、发展权的有力保障,都是为他们插上追逐梦想的翅膀。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涉未案件时始终秉承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刚柔并济,让判决书传递出司法温度。愿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守护下,远离风雨,向阳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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