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零门槛”,着力实现援助全覆盖。免除案件受理范围限制,降低经济困难审查标准,以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为目标,落实容缺受理、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最大限度压缩受理、审批时限,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今年以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56件,其中容缺受理20余件,提供上门法律援助25人次。
(2)审查“零遗漏”,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全流程监督机制,通过案卷评查、庭审旁听、回访受援人等方式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归档工作,实现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的有效监管,提升群众法治信任感。今年以来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活动3次,评查案件310余件,参与庭审旁听4件。
(3)衔接“零缝隙”,着力强化多方协同。既加强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互动,采取来电必接、有信必回、定期通报等多项切实措施,又与妇联、残联、团委等部门实现有效衔接,构建起多方参与、优势互补与信息共享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为特殊群体提供精准、全面法律援助服务,提升群众法治安全感。今年以来通过网络、热线接待法律咨询600人次,部门互相移交案件线索20余件。(作者单位:广安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