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安市人民法院清河法庭以高效务实的司法服务,成功化解一起家事纠纷。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庭交付履行,矛盾纠纷在法庭内得到圆满解决。 这起纠纷始于一起特殊的离婚诉讼。此前,张某到法庭起诉与于某离婚。然而,案件审理过程中,于某因病去世。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当终结诉讼。但清河法庭并未止步于“程序终结”,而是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和“如我在诉”的理念,主动深入了解案件背后的潜在矛盾。通过调查得知,张某与于某除离婚诉求外,还存在财产争议:张某与于某女儿曾约定,离婚后于某方会支付张某2万元,且起诉前已付1万元。现于某去世,原有的财产争议随之转化为遗产争议,若只是简单的终结诉讼,不仅无法解决张某的实际诉求,还可能引发新的纠纷。
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清河法庭工作人员多次与张某、于某子女沟通,倾听诉求、梳理案件焦点,并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为双方释法答疑。最终在法庭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于某女儿当庭向张某交付剩余1万元,这起跨离婚与遗产争议的纠纷在情与法的平衡中得到彻底化解。
案件的化解不仅体现在一纸裁判文书中,更在于对百姓急难愁盼的深切回应。清河法庭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主动担当作为,让当事人在纠纷化解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力量,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目标,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