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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法官参与综合治理 巧解三年工程款纠纷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方芳 樊娟  日期:10/9/2025 字体: [大][中][小]

    “太感谢了,这笔拖了快三年的工程款终于有了着落!”9月28日,在舒城县综治中心调解室里,杨某紧紧握着退休法官廖克武的手,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2022年12月,安徽某建筑公司将房屋项目内墙油漆工程分包给杨某,双方签订《内墙漆施工合同》。施工期间,安徽某建筑公司先后支付工程款1246800元,剩余382936元款项在工程实际交付一个月后仍未结清。杨某多次催要未果,于2025年9月将其诉至舒城法院,要求安徽某建筑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

    法院审核案件材料后,考虑双方今后仍可能有业务往来,调解更利于解决纠纷,遂通过综治中心启动纠纷分流机制,指派退休法官廖克武负责调解工作。廖克武仔细翻阅卷宗,厘清双方权责与款项往来,随即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当事人取得了联系。

    起初沟通并不顺畅,建筑公司虽承认欠款,却对382936元的金额提出质疑,仅以一句“应该没有这么多”回应,可又拿不出具体凭据,导致调解一度陷入停滞。面对困局,廖克武并没有气馁,他沉下心来,充分展现出一名老法官的专业素养,一边通过微信指导双方整理历史账目、梳理付款凭证,一边敲定面对面协商的时间,其严谨客观的态度,为接下来的有效沟通奠定了基础。

    在综治中心调解室,廖克武拿出事先整理好的款项明细,引导双方逐笔核对工程总量、增量和已付款项。“这笔是2023年的进度款,有你们双方签字的确认单”“这里的工程量增量,当时的签证单也能对应上”……经过一个下午的细致核对,调解室的气氛逐渐从紧张转向平和,双方最终确认剩余未付工程款为335000元,金额争议迎刃而解。

    金额确定后,廖克武又趁热打铁协调付款方案。考虑到建筑公司的资金周转情况,他耐心劝说杨某给予合理付款缓冲期,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建筑公司分三期付款,中秋节前付5万元,春节前付15万元,2026年端午节前结清剩余13.5万元。

    “这样的调解方案既保障了我的血汗钱,也给了对方缓冲时间,我们都满意。”杨某和安徽某建筑公司代表满是认可。这场持续近三年的纠纷,在法院与综治中心协同联动下,不仅成功化解了矛盾,更让双方重拾合作诚意,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安徽省舒城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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