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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显高效 当庭给付100万
——和龙法院成功调解一起450万服务合同纠纷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10/17/2025 字体: [大][中][小]

    近日,和龙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案金额高达450万元的服务合同纠纷,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服务费100万元,被告2025年10月底前履行完毕剩余350余万元服务费。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有效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更以司法温度为辖区法治化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心剂。

    案情简介

    A公司与B公司于2023年9月签订了《运行服务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5年,按月支付费用,每年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价格。2023年至2024年双方依约定履行。2025年2月,A公司告知B公司服务费为830万元并要求签订补充协议,7月30日,B公司提出解除合同。A公司认为已经提供2025年1月至8月服务,要求B公司支付服务费553.3333万,经A公司不断催要,B公司至今仍未支付。故A公司诉讼至和龙法院要求B公司支付欠付的服务费、逾期付款违约金、律师费等合计670余万元。

    案情细节

    A公司称其与B公司签订合同后,依照合同约定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被告对履行情况认可,双方已进行结算,但被告迟迟不向其支付服务费。被告对于原告所述事实基本认可,表示确实是资金周转不开,经营不善,导致经济较困难,才造成了现在的局面。收到被告公司的反馈后,承办法官与原、被告进行多轮沟通,最终确定了调解纠纷的具体时间。在此之前,承办法官通过电话督促双方公司积极协商,并提出合理的调解意见。调解当天,经过近3个小时的协商,原、被告顺利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服务费100万元,剩余的350万元于月末全部支付。承办法官当即出具民事调解书,切实把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

    案件总结

    法治护航发展,司法温暖民心。此案的成功调解,是和龙法院以调解促和谐、以司法护企发展的生动实践,既避免了案结事不了的风险,也最大限度减少了诉讼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下一步,和龙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权益,让司法真正为企业健康发展服务,为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和龙市法院政治部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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