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律服务调 解详细内容
巧用情理法 化解“伤心”事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10/28/2025 字体: [大][中][小]

    (通讯员  周芳洁  韦吉播)2025年10月1日适逢国庆节当天,近60岁的韦某某在贵港市覃塘区山北乡辖区内的中板厂操作锯木机时不慎被机器的皮带卷到,导致中指无名指、食指骨折,事故发生后,厂方立即将韦某送往医院救治,并垫付了前期的治疗费用。

    出院后,韦某某申请山北乡调委会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双方针锋相对,韦某某认为自己因工受伤,导致劳动能力下降,未来生计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向厂方提出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误工费、护理费等在内的共计4万多元的赔偿请求。而厂方认为已积极救治并承担了全部医疗费,且在韦某某工作时曾多次提醒其注意操作问题,并通过摄像头查看回放得出韦某有故意受伤骗取赔偿的结论。韦某某对于厂方的说法激动不已,声称一定要厂方付出“代价”。

    为了不激化矛盾,调解员采取了先耐心倾听,让双方充分宣泄情绪,并运用共情技巧,既对韦某某的遭遇表示理解和同情,也对厂方积极垫付医疗费的行为予以肯定,并批评厂方认为对方故意受伤的说法,初步缓和了紧张气氛。待双方情绪平稳后,参与调解的值班律师顺势拿出了《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初步算出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金额,以供双方围绕此金额进行沟通。

    最终,经过调解员数轮组织单方或双方耐心、细致的沟通,情、理、法三管齐下,双方的态度及对法律的认识终于发生了转变,均表示愿意各退一步。在调委会见证下,双方签订协议,并当场赔付到位。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暂时没有内容!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