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开展向丁宇翔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为积极响应号召、弘扬榜样力量,和龙市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学习丁宇翔法官先进事迹”的热潮。干警们在学习中深感震撼,备受鼓舞。大家立足岗位,畅谈心得体会、重温司法初心,决心将从榜样身上汲取力量,转化为向先进看齐、为司法事业奋斗的实干担当。
立案庭 刘佳琪:
作为一名新入职的法官助理,丁宇翔同志忠诚履职、担当实干、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为我树立了光辉的学习榜样和清晰的前进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做到以下四点:一要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确保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要刻苦钻研业务,提升履职能力,协助法官高质高效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三要牢记宗旨意识,践行司法为民,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四要严守纪律规矩,保持清正廉洁,维护好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强大的工作动力,在平凡的辅助岗位上勤勉尽责,为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审判管理办公室 闫艳:
深入学习丁宇翔同志的先进事迹后,让我对“初心”“专业”“责任”有了更为深刻的体悟。丁宇翔同志的专业担当令人动容。面对新型金融纠纷,他带领团队研发损失核算模型,主持起草办案规范,以“拿法槌的金融人”之姿破解行业难题。更可贵的是他的为民情怀,为千元噪声案反复勘察现场,让200余名投资者获赔,让法律守护到生活的烟火气。即便身患癌症,他仍在病床上审结20余件案件,拄拐坚持庭审。这种赤诚奉献,是对司法事业的极致忠诚。作为一名新时代青年干警,我将以他为镜,把“求极致”精神融入日常,用专业回应需求,用担当践行使命,在平凡岗位上书写责任答卷。
头道法庭 巩庆智:
学习了丁宇翔同志的先进事迹,带给我深刻的思想洗礼和精神启迪。他不仅在审判岗位上业绩突出,更以顽强的意志和崇高的精神,为我们树立了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光辉榜样。
在与病魔抗争的艰难岁月里,丁宇翔同志展现出了超越常人的坚韧与乐观。他将工作岗位视为生命的支点和战斗的阵地,即使身患重疾,甚至将病榻化作思考法治、服务人民的特殊战场。这种“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拼搏精神,是对事业无限忠诚的最生动诠释。他的事迹让我深刻体会到,真正的强者,是那些在逆境中依然能点燃生命之光、照亮他人的人。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我要学习他这种直面困难、勇于担当的钢铁意志,将他的精神力量转化为我克服工作难题、提升服务效能的强大动力。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守初心、恪尽职守,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价值,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执行局 邓家伟:
学习丁宇翔同志的先进事迹,对我而言是一次深刻的精神洗礼,让我深受触动。丁宇翔法官19年扎根审判一线,审结2500余起案件无一错案,面对复杂案件连续百小时阅卷,以严谨态度确保每份判决经得起检验,他这种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工作,追求极致专业精神,让司法公正成为职业信仰让人倾佩。还有他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高尚情怀,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如我在诉”意识和“就是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办好”的决心,做好司法审判这项“守心”的工作。作为一名法官助理,今后我将以他为榜样,无论在什么岗位上,要学习他的职业精神,对待工作的态度,更要学习他把忠诚刻在心上、把担当扛在肩上、把为民放在心上,在每一次执行中践行初心使命,用实际行动守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