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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公安交警强力开展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亚萍  日期:11/25/2025 字体: [大][中][小]

    为规范辖区电动车、摩托车通行秩序,有效压降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上级部署要求,聚焦辖区部分电动车、摩托车骑乘群众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频发等突出问题。持续推进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多措并举,筑牢道路安全防线。

精准布控,严查重点违法行为

    交管大队结合电动车、摩托车出行高频时段和路段特点,科学调配警力,在辖区重点路口、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采取“定点查缉+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从严查处违法载人、无证驾驶、不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闯红灯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人、警示一片,有力提升执法震慑效果。

源头管控,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交管大队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电动车销售门店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杜绝销售不合格的电动车、非法生产和改装电动车,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电动车、摩托车销售商户进行面对面约谈,通过销售商家提示购车人员主动登记上牌,告知群众要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从源头上把好电动车、摩托车上路“第一关”。

强化宣传,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交管大队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媒介手段,广泛宣传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和涉及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同时,深入辖区企业、社区、学校、农村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讲解骑乘电动车、摩托车安全注意事项,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宣传震慑力和教育引导力,形成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肃州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看似“不起眼”的交通违法,实则暗藏致命风险。电动车、摩托车稳定性较差,一旦发生碰撞,驾乘人员往往首当其冲受到伤害。不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在事故中头部受伤风险增加80%,多数重伤、死亡事故都与未戴头盔直接相关;闯红灯、逆行会让其他车辆猝不及防,极易引发正面碰撞或追尾事故;违法载人会导致车辆制动距离延长、操控失灵,遇紧急情况难以避让,轻则车损人伤,重则车毁人亡。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违法车辆未按规定投保,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赔付能力有限,往往导致受害者权益难以保障,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为了您的出行安全,肃州公安交警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

    1.安全头盔是“生命盔”,骑乘时务必选择符合安全标准的头盔,系紧卡扣,确保稳固防护,做到“上车即戴盔,全程不脱盔”;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横穿马路,转弯、变道时提前开启转向灯,礼让行人与机动车;

    3.电动车、摩托车按核载人数乘坐,不超员、不违规载货,避免影响车辆操控;

    4.拒绝非法改装车辆,不安装雨棚、挡风被等影响行驶稳定性的装置,定期检查车辆刹车、灯光等部件,确保车况良好;

    5.夜间骑行时及时开启车灯,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尽量选择照明良好的路线,避开施工路段、湿滑路面等危险区域。

    交通秩序的改善,离不开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理解与配合。专项整治不是“一阵风”,而是常态化的安全守护。下一步,肃州公安交警将持续深化整治行动,进一步巩固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同时通过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引导辖区职工群众养成文明骑行习惯。

    在此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抵制交通违法,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让每一次出行都平安顺遂!(作者单位: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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