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长达五年的工程车辆租赁费纠纷,不仅为原告王某追回了欠款,也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0年夏,被告张某因承包电房工程,租用了王某的挖掘机与翻斗车。双方口头约定租金按日计算。工程完工后,经核算,张某应付租金共计63500元,并承诺尽快结清。然而此后,张某屡以资金困难为由拖延支付。王某多次催讨无果,双方关系陷入僵局。直至2022年底,张某虽出具了载明欠款事实的书面结算单,却仍未履约。王某无奈,最终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争议焦点在于付款。考虑到双方曾有合作基础,且张某确有经济压力,若直接判决可能不利于矛盾彻底化解和款项实际履行。因此,法官决定着力开展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分别与双方深入沟通:向张某释明法律规定及失信后果,同时也了解其现实困难;向王某说明张某的现状,引导其换位思考。经法官多次耐心协调,双方情绪逐渐缓和,回归理性协商。最终,在法官建议下,双方达成兼顾权益保障与履行能力的分期付款调解协议:张某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30000元,2026年2月10日前付清余款33500元。协议签署后,王某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这起租赁纠纷的圆满化解,是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写照。群众身边的“小案”,关乎个体生计,连接民生福祉。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坚持“调解优先”,在法理与情理之间寻求平衡,既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也为债务人留出履行空间,真正解开彼此“心结”。(作者单位: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