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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为兄奔丧”被辞退,养老中心不该如此“冷血”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叶金福  日期:2/10/2026 字体: [大][中][小]

    请假未获批去奔丧,算不算“擅自离岗”?2月8日,法治日报微信公众号披露了一份民事判决书,引发广泛关注。

    案情显示,2023年8月,北京某养老中心厨师乔某因哥哥病危通过微信向主管请假,并明确表示可申请无薪事假。次日其兄去世,乔某再次告知并说明行程。返京后,该养老中心以乔某“擅自离岗”为由将其辞退。乔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该养老中心辩称,丧假主要适用于直系亲属,乔某哥哥去世请假不在法定范围之内,且乔某未经同意请假,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最终,法院认定该养老中心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

    可以想象,如果不是万不得已,这位员工是绝对不会冒着被辞退的风险向养老中心请假的。正是因为其兄病亡需要回去奔丧,这才向养老中心请假。但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家养老中心竟然以“擅自离岗”为由,单方面把这名员工给辞退了。这家养老中心如此“冷血”,无疑令人寒心。

    按说,员工因哥哥病亡提出合理的奔丧请假要求,养老中心理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满足员工的请假需求,这既彰显养老中心的制度关怀,也体现养老中心的人文关怀。

    然而,这家养老中心却毫无人性可言,不仅不接受请假申请,甚至以擅自离岗为由“一辞了之”。可以说,如此“冷血”的养老中心,注定留不住更多的“人”——员工和养老人员。

    所幸这位被辞退员工的赔偿要求得到了当地法院的支持,总算有了一个比较圆满的结局。但这起典型案例,也给更多养老中心和员工“提了醒”。一方面,作为养老中心,应学法、遵法、守法,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好劳动关系,同时还应多些“制度关怀”“人文关怀”,如此才能依法办好养老中心。另一方面,作为员工,一旦遭遇劳动侵权行为,应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忌自认倒霉,而任凭无良养老中心的“欺负”。

    此外,通过这起典型案例,也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承担起自身的主体责任,既要加大普法宣传和教育的力度,让养老中心知晓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学会遵规守法,又要加大对违法违规养老中心的处罚力度,不妨通过约谈、列入“黑名单”、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处罚手段,让其既付出“失信代价”,更付出“法律代价”,倒逼其切实履行法律职责,让类似事例不再屡屡发生。

    养老中心是一个为养老人员提供养老服务的场所,照顾好每一位养老人员是养老中心的职责所在,而学会关爱每一位员工,同样也是养老中心的职责所在。希望更多的养老中心能从这起员工“为兄奔丧”被辞退事件中,反思自我,汲取教训,不妨多些“温情”,少些“冷血”,让更多的员工切身感受到养老中心的制度关怀和人文关怀,从而助力养老中心取得更好更长足地发展。(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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