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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景区“门票互免”是做减法更是做加法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3/20/2026 字体: [大][中][小]

    近日,山西、山东、河南部分地市推出“门票互免”活动,凡持这些地市身份证的居民,到其他任一地市参与活动的景区均可享受门票免票优惠。(3月20日《经济日报》)

    眼下,景区“免门票”已经不再是一件稀罕事,很多景区都意识到“门票依赖症”带来的诸多弊端,比如,“高额门票”阻挡了一批又一批游客的出游脚步,致使不少景区游客稀少,门可罗雀,举步维艰。相反,有的景区推行“免门票”优惠政策后,通过景区内“食住行游购娱”等带动景区实现二次消费,这无疑是一种更为明智的选择。

    但据了解,景区推行“免门票”优惠政策后,于外地游客来说,确实是一种利好,但于本地游客而言,由于自家门口的景区已游玩过多次,即使免门票也难以吸引他们再次入景区游玩,这显然是一种不足和遗憾。

    难道就没有一个既能吸引外地游客来本地景区旅游,又可吸引本地游客去外地景区旅游的好办法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近期山西、山东、河南部分地市推出的“门票互免”活动,不就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吗?

    一方面,推行“门票互免”优惠政策,景区与景区之间的游客就可相互“动起来”“游起来”,让多地景区的旅游资源得到利用最大化,从而让多地旅游景区实现稳步、长红发展。另一方面,景区推行“门票互免”优惠政策,这不是简单的免掉门票的收入,而是用门票收入的“减法”换来旅游市场的“加法”,从而探索出景区与景区之间相互联动,激活内需的新路径。

    同时,更为重要的是,景区推行“门票互免”优惠政策,也让文旅消费从单点引流升级为片区联动,形成“一地打卡、全域受益”的经济循环,继而形成“门票让利、全链增收”的良性循环。

    综上所述,景区推行“门票互免”优惠政策,这既是“做减法”,更是“做加法”,是一种多赢之举,值得各地景区的借鉴和推广。

    当然,景区在推行“门票互免”优惠政策的同时,还需切实提升各项服务质量,比如,“食住行游购娱”等方面也要紧跟门票互免的步伐,让每一位游客在享受免门票的同时,也能享受出游过程中的舒心、安心和放心。切忌门票免了,但“食住行游购娱”方面又对游客狠狠地“宰一刀”,那可就有违“门票互免”的初衷了。(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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