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农时渐紧。“春耕不能误,矛盾不能积”,玉门市公安局紧扣这一核心,提前谋划、精准部署,以“预防在先、主动参与、积极化解”为原则,聚焦“排查、调处、回访、宣传”四个环节,用一个个扎根田间的调解故事,化解春耕矛盾、守护农耕秩序,让农户安心下田、放心耕种,用警心暖民心,为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织密“排查网” 筑牢春耕平安防线
“王大姐,今年打算种多少亩玉米?种子买了吗?和邻居家的地有没有啥争议?”清晨的代家滩村,建国路派出所民警石磊穿梭在田间地头,一边帮农户查看农资质量,一边拉着家常排查矛盾。这是玉门公安春耕排查工作的日常缩影——不搞“纸上排查”,不做“形式走访”,民辅警下沉一线,把排查点设在田间、农资门店和农户家中。
三月初,建国路派出所民辅警在田间走访排查时,发现辖区农户王某与赵某因土地租赁合同问题争执不休,双方情绪激动、各不相让,眼看春耕播种在即,土地耕种权无法确定,两人都急得焦头烂额。民辅警当即停下走访工作,安抚双方情绪,耐心倾听诉求,经了解得知,王某此前将自家5亩耕地租赁给赵某耕种,双方口头约定租赁期限3年,今年租期已满,王某想收回耕地自己耕种,赵某却以“未到口头约定的播种结束期”为由拒绝交还,双方就租赁期限、耕地交还时间争执不下,甚至险些发生肢体冲突。了解情况后,民辅警第一时间记录相关信息,将该纠纷纳入矛盾隐患台账,结合春耕农时特点,现场开展初步沟通疏导,向双方讲解土地租赁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双方冷静协商,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
跑出“调处加速度” 护航农时不误分毫
“多亏了你们,不然我这春耕就卡壳了!”近日,玉门镇农户张某握着建国路派出所民警的手连连道谢。原来,春耕备耕关键期,张某为抢抓农时,从当地农资店订购了一批玉米种子和化肥,预付了部分货款,双方约定到货后当场查验、结清尾款。可到了约定到货时间,农资店不仅未能按时供货,还拒绝退还预付货款,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休,多次协商无果,眼看春耕备耕窗口期越来越近,无法及时拿到农资的张某急得团团转,无奈之下报警求助。
接到求助后,玉门公安立即启动春耕矛盾纠纷“绿色通道”,联合镇司法所、农技站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工作人员一方面核实双方约定的供货时间、农资规格及预付货款金额,向农资店主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其未按时供货、拒绝退还预付款的违约责任;另一方面安抚张某情绪,协调双方达成一致——农资店当日退还张某全部预付货款,并协助张某联系其他正规农资店,确保其快速采购到合格农资,不耽误春耕备耕进度。从接到求助到化解纠纷,仅用了3个小时,既解决了矛盾,又保障了备耕顺利推进。
做实“回访功” 严防矛盾反弹回潮
“张叔,补种的种子发芽了吗?和农资店那边还有啥异议不?”化解张某与农资店的纠纷三天后,民辅警开展回访工作。按照“谁调解、谁负责”的原则,将回访工作融入春耕服务,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跟踪了解矛盾化解后的情况,及时排查反弹隐患。
此前,黄闸湾镇两户农户因土地界畔纠纷达成调解协议,民辅警在回访时发现,其中一户农户因担心自家耕地面积减少,又有了抵触情绪,双方再次出现隔阂。民警当即召集双方当事人,再次来到田间,重新丈量土地、明确界畔,耐心讲解土地承包相关政策,劝说双方以春耕为重、和睦相处,最终打消了农户的顾虑,彻底化解了积怨。
吹响“护农音” 夯实乡村治理根基
“大家买农资的时候,一定要看清生产日期、保质期,记得留存发票,遇到假冒伪劣产品,及时报警求助!”在清泉乡大棚,民辅警一边发放宣传资料,一边结合典型案例,向农户讲解农资鉴别、土地承包等相关法律知识。春耕期间,玉门公安联动多部门,把法治宣传搬到田间地头、农产品交易市场等地,用农户听得懂、能记住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农户依法解决矛盾。
不久前,民辅警开展宣传时,农户李某咨询:“我租了邻居的农机耕地,对方中途涨价,我该怎么办?”民辅警结合相关案例,详细讲解《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告诉李某要保留租赁协议,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同时,还提醒现场农户,在土地流转、农机租赁时,一定要签订规范协议,避免后续纠纷。
风劲好扬帆,春浓正当时。玉门公安将始终锚定春耕生产大局,以马不停蹄的奋进姿态、快马加鞭的务实作风,紧盯土地界畔、农资购销、农田灌溉等易发矛盾领域,持续深化全链条矛盾纠纷化解。玉门市公安局始终坚持靠前服务、主动作为,以警心为犁,深耕田间地头;以调解为桥,联结民心民意;以平安为种,守护春耕农时。把小纠纷化解在萌芽,把小隐患消除在源头,让邻里和睦、农事顺畅、田野安宁,为广袤沃野筑牢平安屏障,为乡村振兴奏响和谐乐章!